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是官方指定的肢体残疾评定机构,专业开展肢体残疾评定工作。为切实便利有需求的市民办理评残事宜,减少跑腿次数、提高办理效率,我们特整理这份完整的评残指引,为您提供清晰指引、暖心服务。

适用人群
因肢体功能障碍,符合《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肢体残疾标准,需要办理残疾人证的市民。
办理流程
1. 向残联提交申请
市民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提交申请。
线下:到户籍或常住地村(社区)、镇(街)残联办理;
线上: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广东政务服务网等平台申请。
2. 残联审核并发放回执
残联对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会向申请人出具评残回执/评残通知单。
重要提醒:需凭残联回执,方可到我院进行肢体评残。
3. 凭回执来院评定
申请人持残联评残回执,在指定时间前往我院,完成肢体残疾专业评定。
评定地点: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22号诊室(周一、周三上午,梁慧副主任医师);骨科门诊22号诊室(周三上午,黄俊文主任医师);
出诊时间:逢周一、周三上午(节假日除外)
4. 公示、审批与领证
• 我院完成评定后,结果将反馈至残联;
• 符合标准者将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 公示无异议后,由属地残联审批并发放残疾人证。
来医院评定前准备好这些证件材料
•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证件照;
• 相关病历资料:包括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检查报告、康复记录等(需完整齐全);
• 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员:需额外提供广东省居住证;
• 未成年人申请:需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
温馨提示
• 我院仅开展肢体残疾评定,不提供视力、听力、言语、智力、精神等其他类别的评残服务。
• 前来评定时,请务必带齐完整病历资料并出示残联回执,以便更准确、高效地完成评定。
• 残疾人证免收工本费,评残相关费用按规定自理,困难群众可咨询属地残联了解帮扶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