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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的公示

来源:江门市中心医院蓬江分院  发表时间:2026-03-30

根据《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发布 2024 年江门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总表的通知》(江医保发〔2025〕11号)的文件要求,以下检验项目为自主定价项目,且计划送检江门市中心医院,结合江门市中心医院项目医疗服务成本情况,我院对“抗缪勒氏管激素(AMH)测定”等4项自主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费用由患者自付,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从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5日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执行以下标准收费:

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病患者和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意见的,提倡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

联系地址: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科

联系人:冯小姐

联系电话:0750-3921752

公示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5日

 

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