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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医用耗材项目遴选准入邀请公告

来源:江门市中心医院蓬江分院  发表时间:2020-12-09

    广东省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就以下医用耗材项目进行临购遴选准入,邀请合格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本次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告,公告期2020年12月09 日至12月15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HC20201208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预计年使用金额:3万以下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外,还必须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

    3、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其区域销售代理商(提供授权书原件)。

    4、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Ⅱ、Ⅲ类器械)或Ⅰ类器械备案凭证及信息表(如国家有相关规定)。

    四、报名资料要求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欢迎生产厂家直销),需准备资料一式两份(按以下顺序制作)一份交到设备科、另一份中标后备用(报价单独密封)。

    1、报名确认函(见附件1);

    2、产品报价表,(见附件2);

    3、产品介绍(见附件3);

    4、有效的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5、生产商《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含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

    6、生产商产品授权书(若为代理商,载明产品品种、授权区域及起讫日期);

    7、代理商《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8、法人授权书(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被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9、每项需提供≥3家国内在用广东省或江门市二甲医院发票复印件(参考发票需附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的查询结果);

    10、产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技术要求(或产品标准)及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书。

    请注意:

    所有资料必须清晰(原件首次复印或扫描后彩打)、真实、有效、完整,因应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不完整或虚假所致不良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完全责任。拒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资料文件。

    五、报名方式

    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班时间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天福路6号门诊4楼 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设备科采购

    联系电话:0750-3921331联系人:许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