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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的公示

来源:江门市中心医院蓬江分院  发表时间:2025-06-05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广东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版)>和<广东省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20号)的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医疗服务成本情况,我院制定了病历手册等10项自主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费用清单中编码含“F”),费用由患者自付,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从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2日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执行以下标准收费:

新增市场调节价项目

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病患者和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意见的,提倡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

联系地址: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科

联系人:冯小姐

联系电话:0750-3921752

公示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2日

 

江门市第二民医院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