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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公告

来源:江门市中心医院蓬江分院  发表时间:2025-05-12

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公告,项目将进行院内招标,欢迎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项目

二、消防维保范围和要求

1.维保范围: 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的)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灭火器、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2.维保要求:

(1) 投标人需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测试,确保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 及时修复损坏或故障的消防设施,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正常发挥作用;

(3) 提供应急响应服务,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迅速响应并处理;

(4) 定期对消防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5) 该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万元/年。

三、投标人资格与要求

(1) 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近三年内不存在违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行为;

(7) 投标人应具备稳定的技术团队和充足的维护设备,确保维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在30分钟内到场;

(8) 投标人该公司须在江门市内有设立分公司。

(9) 遭到我院处罚过的单位禁止投标。

四、投标文件编制与提交

1.投标文件应包括:企业资质证明、维保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

2.投标文件应以纸质形式递交,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5年5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后勤组。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1.评标将综合考虑投标人的资质、业绩、维保方案、价格等因素;

3.定标结果将在评标结束后通知中投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订维保合同。

六、合同签订与执行

1.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正式的维保合同;

2.合同应明确维保范围、要求、期限、价格等条款;

3.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七、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中标单位应确保维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2.中标单位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及时解决医院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合同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或重新招标。

八、其他未尽事宜

1.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18688555667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天福路6号 邮编:5293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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