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等
*以下设备需满足本院医疗使用需求,为一个采购项目,不接受拆分报名。
二、救护车调研项目说明及总体要求
1. 投标人须对项目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凡涉嫌技术、外观专利等产权侵权纠纷的产品不予以采购。
3. 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2)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若投标人所投保医疗器械属于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当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Ⅱ类医疗器械)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Ⅲ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应当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所属类别;(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的除外);
(4) 投标人所投报的医疗器械应当是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在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
(7)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商务要求
1. ★ 由于本次设备涉及技术要求复杂,投标人(非制造商)参投的产品如为原装进口产品时(单价在30000元以下的产品除外),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或有效的代理商出具的产品销售授权书以确保供货的及时性及售后服务的专业性。
2. 验收要求(整体必须至少经过如下测试):
(1)安装完成后,按照要求的基本功能逐一测试;
(2)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交付车辆及车载设备接收单位。
(3)中标人所投报的货物必须成套和完整,在项目需求中未列明但属于设备运行的所需配件必须一并投报。如果在安装运行过程中发现有缺项漏项,且又是设备正常运行所必要的,中标人必须无偿提供。
(4)中标人所投报货物须为全新未使用设备,设备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的型号、规格、生产商。
3. 医疗设备须向院方开放国内外医疗信息标准交换接口(如有),包括但不限于DICOM、HL7等接口,以及医疗设备自身对外输出接口,并按车辆及车载设备接收单位要求与院方相关业务与管理信息系统免费对接; 医疗设备自带的信息系统须提供基于国内外标准接口,包括但不限于HL7、数据接口、WEBSERVICES接口等方式,并按车辆及车载设备接收单位要求,与院方相关业务与管理信息系统免费对接;医疗设备自带信息系统须符合或达到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及以上要求,信息系统必须在车辆及车载设备接收单位指定服务器上部署与运行,业务数据必须本地保存,并接受车辆及车载设备接收单位信息中心与设备科安全监管与管理。
4. 售后服务要求
(1) 中标人和产品生产商对提供的底盘车辆提供不低于3年或十万公里的保修标准(以先到为准);医疗舱改装部分和车载急救设备提供不低于三年保修服务及产品技术支持,保修期内,由非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均在保修范围内,中标人和产品生产商提供上门保修服务(含部件、技术支持服务、人力、上门等),售后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将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作相应考虑。
保修期外,中标人和产品供货商提供终生的维修服务,且要求相关配件及人工费用低于平均市场价格。技术参数中有要求的按技术参数的为准。
(2) 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由车辆及车载设备接收单位验收完毕之日起计算。
(3) 负责车载设备的零备件及消耗品的长期最优惠价供应,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 故障处理: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答复,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
(5) 质保期内,同一硬件/设备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累计2次出现同一故障的,中标人须无偿更换同一档次的设备或部件。质保期内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3次及以上维修的或硬件停用60天以上(含60天)的,则该设备或部件的质量质保期从最后一次维修的日期起重新计算。
(6) 中标人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的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中标人需为采购人操作人员提供实地设备操作规程、维护培训等服务,讲解产品的基本结构及工作原理,直至操作人员掌握产品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方法,保证操作人员可正确操作使用,并能排除一般故障。
(7) 质保期内中标人售后服务部门将提供每年不低于四次(含本数)的电话回访和四次现场设备检修服务。
(8)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生产厂家的质保或售后服务标准高于上述要求的,按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生产厂家标准执行。
四、要求提供资料:
1、封面;
2、资格性及提供证照资料情况自查表;
3、目录表;
4、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器械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器械提供);
6、各级代理授权、销售公司对销售代表负责事项的授权,销售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7、医疗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8、所调研设备的“技术参数、配置、性能、品牌型号、彩页、用户名单(五邑地区,五邑地区没有的提供广东省用户名单)”;
9、产品报价;
10、产品广东省内用户名单,以及提供最少三家国内(优先提供五邑地区或广东省内)二甲医院该产品的购买合同(近两年合同,必须附有配置清单,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一定要合同,不能以中标通知书代替);
11、产品彩页;
*有关资料须加盖公章,可邮寄,可现场交。
资格性及提供证照资料情况自查表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供应商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五、技术要求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天福路6号,江门市中心医院蓬江分院门诊楼二楼设备科采购办公室。
七、论证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定通过后,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准备资料一正七副。
八、联系人
李老师;联系电话:0750-392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