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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医用耗材项目进行遴选准入

来源:江门市中心医院蓬江分院  发表时间:2021-07-23

    为了防范疫情,有风险地区,只发资料过来,或扫描资料,发邮件也行

    广东省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就口腔科医用耗材项目进行遴选准入,邀请合格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本次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告,公告期2021年07月23日至30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HC20210723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口腔医用物品准备清单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外,还必须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

    3、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其区域销售代理商(提供授权书原件)。

    4、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Ⅱ、Ⅲ类器械)或Ⅰ类器械备案凭证及信息表(如国家有相关规定)。

    四、报名资料要求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欢迎生产厂家直销),需准备资料一份(按以下顺序制作),样品一份,仅有一次递交资料报价机会,不接受二次报价,必须在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上可以进行交易(有联盟区价格优先)。有关资料须加盖公章,资料可邮寄,可现场交。

    1、报名确认函(见附件1);

    2、产品报价表,(见附件2);

    3、产品介绍(见附件3);

    4、有效的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5、生产商《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含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

    6、生产商产品授权书(若为代理商,载明产品品种、授权区域及起讫日期);

    7、代理商《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8、法人授权书(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9、每项需提供≥3家国内在用广东省或江门市二甲以上医院发票复印件(参考发票需附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的查询结果);

    10、产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技术要求(或产品标准)及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书。

    1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注意:所有资料必须清晰(原件首次复印或扫描后彩打)、真实、有效、完整,因应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不完整或虚假所致不良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完全责任。拒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资料文件。

    五、报名方式:

    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天福路6号门诊4楼 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设备科

    联系电话:0750-3921512联系人:许老师

    电子邮箱:shebeike2020@126.com

    附件

    1、报名确认函

    2、产品报价表

    3、产品介绍

    4、报名信息登记表及成交业绩表(江门)